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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真实相者即是智慧

导读:CH:   诺那祖师开示录中所说之法真是非常的殊胜和方便,但这里的关要是“发大菩提心”和“信得过自己就是本尊”。发大菩提心我可以如理的去发愿,但是,这不疑的深信就不好...

CH: 诺那祖师开示录中所说之法真是非常的殊胜和方便,但这里的关要是“发大菩提心”和“信得过自己就是本尊”。发大菩提心我可以如理的去发愿,但是,这不疑的深信就不好办了。我试过这个方法,可是境一来时我和本尊就分家了。所以我就想请教,能不能给个理论根据来坚固这个不疑的深信。谢谢! zf: CH兄所探讨者确实是修持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信心在圆顿教法中居于核心地位,正所谓“信为道元功德母”也。  除极特殊根器者外,信心的确立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是需要逐渐培养的。其中仁兄关注之“理论”对坚固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下非常高兴与兄交流“理论学习”方面的心得。  诺那祖师曾开示:“若夫无上金刚乘之教义,俨同华严一乘实相,即‘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实相现前,如如不动’数语为本。”可见体证心佛众生无差别之实相,乃是无上密乘的根本。然而在我们心中,凡夫的贪、嗔、痴与如来之智、悲、力根本就不是一件事,对无差别之义甚难契入。  此难关的突破点在哪里?其实经论中早有阐述,即法性(真如、空性、无性性)的无分别性。  以下经论可供仁兄思维。  一、杜顺大师在《华严五教止观》的“华严三昧门”中直截了当指出,入不思议解脱法界的窍要是了知缘起法无自性性的不可分别性,即“性即无为,不可分别,随其大小,性无不圆。一切亦即全性为身,是故全彼为此。”这就是说,大小、染净、众生如来等一切法,因其法性的不可分别,法亦不可分别,所以当下大即是小、小即是大,染即是净、净即是染,众生即是如来、如来即是众生。  杜顺大师在《漩澓颂》中言:“若人欲识真空理,心内真如还遍外,情与非情共一体,处处皆同真法界。”  诺那祖师言:“诸位修行,必以三密相应为本之要旨,即把自己真如自性平等扩充,差别流现;即是举手投足,皆手印之身密,出辞吐气,皆真言之口密,起心动念,皆观想之意密,法尔如是,不假思维。”  比较以上两位祖师的开示,无论是将对真如之理的体认由内心遍及有情与无情之法界,还是将对真如之理的体认由众生之举手投足、出辞吐气、起心动念扩充于如来身口意三密,其修行的核心都是对诸法不可分别性的体认和扩充。  二、《佛说首楞严三昧经》中亦有相关开示:“魔界如即是佛界如,魔界如佛界如不二不别。我等不离是如,魔界相即是佛界相,魔界法佛界法不二不别。我等于此法相不出不过,魔界无有定法可示,佛界亦无定法可示,魔界佛界不二不别。”此大法要的开示者,乃是一些发愿安住魔界而修菩萨行的“魔女”。若分“教”、“行”二分来看这一法要的话,一、其“教法”为:魔界佛界法性皆如(即真如),因为如的不可分别,所以魔界佛界亦不可分别,魔界相即是佛界相,当然佛界相也即是魔界相。二、其“行法”为:不必出离魔界(即是“不出不过”之义),于魔界显现之时,当下体会魔界佛界的如幻性和无分别性,从而于魔界上安立佛界之利生大用。 三、华严经十回向品中有: 了达诸法真实性 而于法性无分别  知法无性无分别 此人善入诸佛智 (即,了知法性的无分别性是入诸佛智的善巧方便。)  法性遍在一切处 一切众生及国土  三世悉在无有余 亦无形相而可得 (即,法性真如遍及十方三世而无相。)  一切诸佛所觉了 悉皆摄取无有余  虽说三世一切法 如是等法悉非有 (即,诸佛的一切功德自己本来具足(因为不可分别),同时亦毫无自性可得。)  如诸法性遍一切 菩萨回向亦复然  如是回向诸众生 常于世间无退转 (即,菩萨不但了知自己与佛不二,同时了知众生与佛不二,并为使众生同证此不二而行菩萨行。)  Ch兄,为解决“境一来时我和本尊就分家了”这样的问题,我们除了要让凡夫境界与如来功德无二无别之正见在心中扎根,还应通过修持而达到“如人问我贵姓,充口随应,绝不错乱,广东人说广东语,信口而谈,如是熟练,便得自在(诺那祖师语)。” CH: 善知识所言我认真的拜读了数遍,得出两个结论,不知是否完全领会了善知识所说要意,请善知识指正。  心佛众生的本性三无差别,这是信点之一。魔界相与佛界相无有差别,这是信点之二。同时在拜阅中也有几点不很明了还要善知识开显。  引言:“入不思议解脱法界的窍要是了知缘起法无自性性的不可分别性,即‘性即无为,不可分别,随其大小,性无不圆。一切亦即全性为身,是故全彼为此。’” 问题: 一、“不可分别性”这个概念中的“不可分别”是什么意思?  二、即是“全性为身”,那么“全彼为此”指的是什么?  引言:诺那祖师言:“诸位修行,必以三密相应为本之要旨,即把自己真如自性平等扩充,差别流现;即是举手投足,皆手印之身密,出辞吐气,皆真言之口密,起心动念,皆观想之意密,法尔如是,不假思维。”  问题:一、真如自性的扩充是不是就是说我们思维的扩充?  二、如果“举手投足,皆手印之身密,出辞吐气,皆真言之口密,起心动念,皆观想之意密”那么是不是说我们的贪、嗔、痴当下就是如来的智、悲、力了?  以上所问的中心就是要明了起修处这个关键点。如能看准这个点我想就进入这个法的大门了。 zf: “善知识”的称呼在下不配,我等以师兄相称最好。  “魔界相与佛界相无有差别”  ──这是说魔界的作用与佛界的作用无差别。  “入不思议解脱法界的窍要是了知缘起法无自性性的不可分别性,即:性即无为,不可分别,随其大小,性无不圆。一切亦即全性为身,是故全彼为此。问题:一、‘不可分别性’这个概念中的‘不可分别’是什么意思?”  ──对此性不能作一和异、局部和整体等的分别。任何两法,无论染净、局部和整体、过去和未来,对其本性我们的任何分别、分割等概念完全不适用。  “二、即是‘全性为身’,那么‘全彼为此’指的是什么?”  ──一切法的本性都是真如空性,此性不碍幻相,即一切法都是以真如为“身”的如幻显现;由于法性的完全不可分别性,彼、此二法的显现也互不妨碍,因此彼中有此、此中有彼,彼即是此,此即是彼。 我们接受此见的主要障碍源于对诸法实有的执着,这种执着是如此深细,乃至无法察觉其存在。  《大方广如来不思议境界经》中言:“譬如有人。梦见种种变异事等。及其觉已。所见皆无。凡夫亦尔。无明梦故。妄于诸法生实体想。诸佛觉已。皆无所著故能十方一切世界。一念示现无量佛事自在无碍。利益成就一切众生。皆令悟入无量深妙解脱门故……如人梦中见于一处。有种种事。以非实故。而无所碍。是一切刹。

见真实相者即是智慧

靡不唯其心之所现。或见劫烧。或已烧尽。或风所成。或净或秽。或复无佛。皆由众生随自心业。见如是等种种不同。”  法界实相,本来重重无尽、事事无碍,可是我们凡夫因自业力,只能见此圆融法界之某一侧面,并于此侧面生起实有的执着,将本来无碍之法界生生割裂为彼此妨碍之诸法。真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l 引言:‘诺那祖师言:诸位修行,必以三密相应为本之要旨,即把自己真如自性平等扩充,差别流现;即是举手投足,皆手印之身密,出辞吐气,皆真言之口密,起心动念,皆观想之意密,法尔如是,不假思维。’”  “问题:一、真如自性的扩充是不是就是说我们思维的扩充?”  ──是。即将一切凡夫所现之差别相,恢复到平等无碍之圆融相──入不思议解脱境界。  “二、如果‘举手投足,皆手印之身密,出辞吐气,皆真言之口密,起心动念,皆观想之意密’那么是不是说我们的贪、嗔、痴当下就是如来的智、悲、力了?”  ──对! 这就是《圆觉经》中之如来随顺觉性: “善男子。一切障碍即究竟觉。得念失念无非解脱。成法破法皆名涅槃。智慧愚痴通为般若。菩萨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无明真如无异境界。诸戒定慧及淫怒痴俱是梵行。众生国土同一法性。地狱天宫皆为净土。有性无性齐成佛道。一切烦恼毕竟解脱。法界海慧照了诸相犹如虚空。此名如来随顺觉性。善男子。但诸菩萨及末世众生。居一切时。不起妄念。于诸妄心。亦不息灭。住妄想境。不加了知。于无了知。不辨真实。彼诸众生。闻是法门。信解受持。不生惊畏。是则名为随顺觉性。善男子。汝等当知。如是众生已曾供养百千万亿恒河沙诸佛及大菩萨。植众德本。佛说是人名为成就一切种智。”  上述经文中之“居一切时。不起妄念。于诸妄心。亦不息灭。住妄想境。不加了知。于无了知。不辨真实。” 不易理解,我们来看看宗密大师在《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略疏》中对此的解释: 居一切时不起妄念──妄念者。攀缘取着外法也。念则违觉。故令不起  (zf的理解:这句是说应保持“觉”。何之为觉?即安住前面所说之“得念失念无非解脱。成法破法皆名涅槃……有性无性齐成佛道。一切烦恼毕竟解脱”之正见。)  于诸妄心亦不息灭──若求真舍妄。犹弃影劳形。若灭妄存真。似扬声止响  (zf的理解:这句是说,不必舍妄求真,妄就是真,烦恼就是菩提。)  住妄想境不加了知──境从心现元是自心。若加了知即迷现量。故经说非幻成幻。论云。心不见心。但不生情自然如镜照物。且心体本自知觉。何必更加了知。知上起知名为加矣  (zf的理解:这句的关键是,只要不生情执,妄境即是智慧。)  于无了知不辨真实──能知既寂即真实知。真实即知。谁知真实。如眼不自见等。  (zf的理解:见真实相者即是智慧,没有必要(实际上也不可能)再以智慧为所缘来评头品足。) CH: 问题:赤橙黄绿青蓝紫等等差异的本性是因缘无实这易理解,但是万千众生于无始来对这些法的差异认知是一致的(共业范围内)。所以说本是差异的诸相+本能分别差异的众生本性=却是诸差异相的无别,这确实是难中难啊!(我以为不可能,佛也有一切种智啊,只是《佛说首楞严三昧经》中有“魔界相即是佛界相”就也只能生信而后解了) zf: 说到底,问题出在我们对实有的执着上。要接受“法无分别” 这种见地,必须有对“缘起如幻”相当程度的认知。因此,《金刚经》中“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这四句偈应该常在心中体味。  “信而后解”是一步险着。有善根者所信为如来正见,这是修持顿法的根性;无善根者所信为邪见,却顽固不化。由此可以看出无上菩提心的护持是何等重要! CH: 法性这两个汉字连在一起是在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那就是说法是因缘和合的相,而因缘的和合的这种规律就是所有法的本性。是啊!这是宇宙万有的真相啊,不过众生对法的执着就是认知了这个真理后也是无法去除。这应该是对破除我执尚存法执的具量大人能起到作用的了义真理。大多众生就好像是春天绿树上虫子,虽然知到树根已断但是还是能尽情地享受着尚好的生存环境。受着那个环境的种种牵引生贪嗔痴等。所以这个对绝大多众生来说属于思维范畴的了义最高知见下起手来不得其力呀。 zf: “法是因缘和合的相”这一说法没错,但应进一步体察“相”的幻化性。“相”的基础是因缘,而因缘的本质是业力。我们认为坚固的法相,离开特定的业力就根本谈不上存在,如同梦境般虚幻。  法性并不是什么深奥的东西,就是这种虚幻的无实性。  最直的那条上山路,对很多人来说根本就不是路。 CH: 如果说我们的贪、嗔、痴当下就是如来的智、悲、力了,那么,就是说我们的这个世界当下就是佛国净土了,或者说根本就不用去分辨佛国人间净土秽地了,这样我们是不是就不用刻意去修学戒定慧,现前的贪嗔痴就是现成的戒定慧之果报了?我觉得真正的下手之处就是这里了!一旦通达,那么,真的可是度无量众而无一众可度者!! zf: 一、当贪嗔痴现前时,您若能清晰照见其与如来智悲力的无二无别性,这种与如来功德无二的“贪嗔痴”还是那能将我们束缚于六道的贪嗔痴吗?  二、贪嗔痴与佛功德无二无别,但随因缘有隐与显的差异(“隐显”的法义可参见华严宗古德的论著)。菩萨修学的唯一目的就是利益众生,即让本具之佛功德显,使本具之贪嗔痴隐(将贪嗔痴说成“本具”一定会召来批评)──这正是菩提心之所指。  “我觉得真正的下手之处就是这里了!一但通达那么真的可是度无量众而无一众可度者!!”  ──修持之道,实际是在平等中做选择。 平等──照见贪嗔痴与佛功德之无二无别性,此乃般若佛母;  选择──贪嗔痴与佛功德虽平等无别,仍力求佛功德现行,此乃菩提心佛父。  父母双运,出生如来。  真下手修行时,还有一点常被忽略:佛的功德无量无边,但作为我们发心所缘之佛功德应该必须有哪些?  此问题不解决,我们要成的“佛”便徒有虚名。 CH: “说到底,问题出在我们对实有的执着上。要接受‘法无分别’这种见地,必须有对‘缘起如幻’相当程度的认知。因此,《金刚经》中‘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这四句偈应该常在心中体味。” ──我对这段话有些不解: 一、知诸法的本性是因缘和合就会从理上立即破除对法相的实有认识。  二、如幻之意就是法相的无常性。就象天空上的云,从有相到无相,从无相又渐渐生成,每一刹那都会呈显出不同的相来一样的。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那些不同的相是一样的,同时谁也不会认为那些相是一成不变的。 zf: “有些不解,一、知诸法的本性是因缘和合就会从理上立即破除对法相的实有认识。”  ──理上如是,但行上如幻观非常重要。  在心行上,您可不要小看了我们无始串习的力量。  您利剑(正见)在手,可以杀死那些被您发现了的敌人,但许多敌人躲在你身后,您尚未见到,更别提杀了。  “二、如幻之意就是法相的无常性。就象天空上的云,从有相到无相,从无相又渐渐生成,每一刹那都会呈显出不同的相来一样的。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那些不同的相是一样的,同时谁也不会认为那些相是一成不变的。”  ──仁兄所言乃幻之浅意。  而幻之深意,必通无碍。 华严澄观祖师于《华严悬谈》中言: “……五、如幻梦者。犹如幻师能幻一物以为种种,幻种种物以为一物等。经云:或现须臾作百年等。一切诸法,业幻所作,故一异无碍。言如梦者,如梦中所见广大,未移枕上;历时久远,未经斯须。故论云:处梦谓经年,觉乃须臾倾。故时虽无量,摄在一刹那。”  仁兄三思。 CH: 隐显的法义我这里无从寻得,请赵老慈悲摄要言之。因不知隐显法义这段我不能得出结论。 zf: “隐显”之法义在华严古德所立之“十玄”中: “(5)隐密显了俱成门:是说一切诸法,互摄无碍。此全摄彼,就此显而彼隐;彼全摄此,就彼显而此隐。一法摄一切法,就一法显而一切法隐;一切法摄一法,就一切法显而一法隐。显与显不俱时,隐与隐不相并,然而隐显同时,并存无碍。”  缘起法的现起离不开条件。佛教中把种种条件归纳为四类: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与增上缘。  四缘中的因缘是指生起某法的主要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对于大乘行人来说,欲成就佛法,其因缘恐怕非无上菩提心莫属。  所缘缘是指诸心、心所缘住的境界。如眼识及相应法,以一切色为所缘缘,耳识及相应法以一切声为所缘缘,意识相应以一切法为所缘缘等。对于一个修行者来说,修持的技巧或法门大部分属于对所缘缘的把握和使用。  这里提醒仁兄注意者,正是菩提心之“所缘缘”。  仁兄带着在下的提醒去研习经论吧,毕竟讨论不能替代系统的学习。  关于“法不分别”,暂时放到一边也不要紧,如果通过我俩的讨论,仁兄能进一步重视对菩提心所缘缘的把握,也算没有浪费仁兄的时间。编辑: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