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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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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法佛教名词,梵文Asamskrta的意译,略称无为。与有为相对。指不依因缘和合而成的不生不灭、无来无去、非彼非此的绝对。原本是涅盘的异名。大乘佛教,尤其是中国佛教,以无为法为诸法之本体,与法性、真如等为同一含义。以法相唯识宗为代表。《杂阿含经》第890经,云何无为法?谓贪欲永尽,瞋恚、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无为法。

无为法——无因缘造作的理法

无为法——无因缘造作的理法

无为法是什么?有为法是什么?怎么用?

佛教是不争名利的,你们要明白争名夺利争到最后是争空名夺空利。什么都想争,争到最后你们争到了什么?学佛就是学一种心理平衡,心里不要去争空名争空利,因为争来争去一切皆空。

学无量心修无为法

修心要修无量心。平衡自己的身心就是要心态好。无量心就是气量大。有无量心,任何心都能够安抚住。怎么叫任何心都能安抚住呢?贪心、嫉妒心、瞋恨心、欢喜心、烦恼心……什么心都有。

学无量心修无为法

因为心整个就是一个总部,但它分出去多少个心啊,所以叫分心。如果你把所有的心全部安抚住、克制住,不要让它们发出来,那你这个量才会大。

学无量心修无为法

无为法能够解脱财、色、名、食、睡。这个世界上越追求就越贪。因为你越追求,你就越贪越多。越追求越多啊,心根本定不下来,心定不下来,你的智慧、你的定力那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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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什么是无为法

有种人一生在世,昼夜奔忙,痴想丰衣足食,贪图歌台舞榭,唯愿子孙发富发贵,万世的荣华,到了一气不来,做了一个死鬼,还要想保佑他的儿女,人财兴旺。这种人真是愚痴已极。

还有一种人,稍知一些善恶因果,要做功德,但是只知打斋供僧,或装佛像,或修庙宇等一些有漏之因,冀求来生福报。因他不解无漏功德的可贵,故偏弃不行。

这是修无为法,也是无漏法

《妙法莲华经》云:“若人静坐一须臾,胜造恒沙七宝塔。”因为静坐这一法,可以使我们脱离尘劳,使身心安泰,使自性圆明,生死了脱。一须臾者,一刹那之间也。若人以清静心,返照回光,坐须臾之久,纵不能悟道,而其正因佛性已种,自有成就之日。若是功夫得力,一须臾之间,是可以成佛的。故《楞严经》阿难***曰:“不历僧祇获法身。”

这是修无为法,也是无漏法

但是你我及一般人,平常总是在尘劳里,在喜怒里,在得失里,在五欲里,在一切图快活享用里过活。而今一到禅堂中,一声止静,则视之不见,听之不闻。

六根门头,犹如乌龟息六样的,任什么境界也扰你不动,这是修无为法,也是无漏法。故以金银等七种实物造塔,如恒河沙数之多,犹不能及此静坐一须臾之功德也。

这是修无为法,也是无漏法

乌龟息六是一譬喻,因为海狗喜食鱼鳖,一见乌龟在海滩上爬,它就跑去吃它。乌龟知其要吃它,便把四只脚、一个头、一条尾,统统缩进壳里去。海狗见之咬它不着,空费一番辛苦,弃而他去,此时乌龟亦脱其险。

我们人生在世,无钱的为衣食忙得要死,有钱的贪婪色欲不得出离,正如被海狗咬着。若知其害,便把六根收摄,返照回光,都可以从死里得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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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无为法是哪六种

追求往生的人,都认为这里不好,那里好,所以才希望自己死后能离开这里,到那里去。他们的心中还有这儿不好、那儿好,红尘不好、佛国好的分别,说明他们还有二元对立,而且根本就不想破除这个二元对立。因为,执著于佛国,才能往生。

佛法的本质是无为法

这不是大手印的修法,大手印强调即身成就,实在证不到大成就时,才追求往生。大手印追求的是破除执著。只有破除所有执著,包括对往生的执著,才能证得大手印成就。

佛法的本质是无为法

一定要明白,所有事物都摆脱不了“成住坏空”的自然规律,所以,执著就意味着痛苦,意味着被动,意味着不能自主。你接受也罢,不接受也罢,愿意面对也罢,不愿意面对也罢,都是这样。不管你执著什么,结果都一样。有执著,必无解脱。执著物质也罢,执著神通也罢,执著佛国也罢,都解脱不了。

佛法的本质是无为法

佛教的本质是无为法,无为法的本质就是破除执著,确切地说,是破除两种执著:一种是我执,一种是法执。神通有时属于我执,有时也是一种法执,你越是神通广大,就越是会执著,因为可以借助神通满足很多欲望。像《西游记》中的那些妖魔,虽然神通广大,却热恼熏心,难以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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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无为法”

有为法和无为法,是佛学分析、阐释宇宙人生之现象与本所使用的一对相互对立、相互统一、相互依存的哲学术语。

无为法和有为法的区别

有为法,即有所作为,有所造作的意思。泛指由因缘和合所造作的一切世间现象,认为表象的世界,处于相互联系、生灭变化中的现象界,是以生、住、异、灭之“四有为相”为其特征。在俱舍宗“七十五法”中,有为法占七十二种;唯识宗“百法”中有为法占九十四种。有为法可分为色法(物质界)、心法(精神界)、非色非心法(不相应法)三种,总称三“有为”。

无为法和有为法的区别

《俱舍论》以四种名称来说明有为法的特性:

(1)世路:即有为法的时间性,其随着时间的变迁而有生住异灭的变化,是无常之法。

(2)言依;即依赖语言,文字及思维概念而显现,但不再是真实的本身,已经堕于第二义了。

(3)有离;即因证得涅槃而舍离有为法,再次说明其无常的性质。

(4)有事;即有为法必须根据因缘法则而产生。

无为法和有为法的区别

无为法,即不通过因缘造作,离开因果法则,永远不变而绝对存在的法。以唯识宗的无为六法来说明宅的特性。

(1)虚空无为,指清净自在,没有世间烦恼和知识染污的真如境界,就像虚空一样的广大浩渺。

(2)择灭无为,指远离一切使人不得解脱的因素(有漏之系缚),以无漏智慧之力而显现的真理。

(3)非择灭无为,指本来自性清净的真如,非由无漏智的简择力而得。

(4)不动无为,指第四禅已灭苦、乐二受,寂静不动时所显现的真如。

(5)想受灭无为,指达到灭尽定的境界,已灭六识心想与苦、乐二受时所显现的真如。

(6)真如无为,指真实如常,没有丝毫虚妄变异之法性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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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无为法以修持境界立论,分无为法为六种:虚空无为。指真如为显现空无的真理,真空寂灭,远离各种障碍,犹如虚空。择灭无为。指凭借无漏 智慧的简择力,断灭一切烦恼而证得真如。非择灭无为,简称“非择灭”。不动无为。指禅定进入色界第四静虑时,不为苦乐所动的实证境界。想受灭无为,又称“灭尽定无为”。真如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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