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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义理的探究 绪言

导读:绪言般若的义理甚深,出生三世诸佛及诸佛无上菩提,是学佛人根本之学。《大般若经》卷第四百四十三云,甚深般若波罗蜜,是诸佛母,是世间诸法实相。甚深般若波罗蜜,为大事故出现于世。  有些人认为佛法是学术,竟称般若为般若学。其实佛法涵赅学术,却不是学术。正如一切法无非佛法,而佛法却非狭义的一切法,般若亦复如是。  总之,世间学术皆有所得,而般若则无所得。无所得为解脱,有所得便被法缚。龙树菩萨偈云:「若不见...

  绪言

  般若的义理甚深,出生三世诸佛及诸佛无上菩提,是学佛人根本之学。《大般若经》卷第四百四十三云,甚深般若波罗蜜,是诸佛母,是世间诸法实相。甚深般若波罗蜜,为大事故出现于世。

  有些人认为佛法是学术,竟称般若为般若学。其实佛法涵赅学术,却不是学术。正如一切法无非佛法,而佛法却非狭义的一切法,般若亦复如是。

  总之,世间学术皆有所得,而般若则无所得。无所得为解脱,有所得便被法缚。龙树菩萨偈云:「若不见般若,是则为被缚;若人见般若,是亦名被缚。若人见般若,是则得解脱;若不见般若,是亦得解脱。」

  何故见般若不见般若,皆是法缚?何故见般若不见般若,皆是解脱呢?若以有所得心,见与不见皆被法缚;若以无所得心,见与不见皆是解脱。

  世间学术,皆有所得,或得于有,或得于无。若无所得,便无世间学术。而般若则不同。般若者,以无所着心,照无所有法,无能照之心,无所照之法。于无能照之心亦无所着,于无所照之法亦无所有。于「无能照」亦无,则不碍能照;于「无所照」亦无,则不碍所照。虽有能照而无所着,如人对镜,影来不拒,影去不留;虽有所照而无所有,如人临潭,水中现影,而水中实无有影。如是以无所着心契无所有法,不着能照不着所照,不着亦能亦所,不着非能非所。有而非有,非有而有,无而不无,不无而无,称为妙智慧。故知般若涵赅学术,而学术非般若。

  再者修学般若,能转凡成圣,故般若具有实德。学术则无,学术仅能令人增进知识。

  所谓「学」的种类很多,如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等。般若则无,以般若无所有不可得故。

  各种学术各有界说,界说又名定义,用以分别其概念。推展其本身概念之意义,而确定其界说,显然其定义。所以世间一切学术,皆建立于定义之上。若无定义,便不能成立其学术。

  例如政治学有政治学之定义,经济学有经济学之定义。纵然政治学与经济学,乃至与其他学术间,皆有关系,而各种学之定义,却不容混淆。

  定义略分名言定义与性质定义。于性质方面,又有以分析法取其定义者,以综合法取其定义者,以譬喻取其定义者。

  何为名言定义?名言定义是从言语上以名言下定义。例如「般若者,系佛法。学术者,系世间法」。使我们从名言上便可分别般若与学术之概念。然此概念,只是概略的分别,这种概略之分别,不能予人以深刻之概念。若欲得深刻的分明概念,则必须借助性质定义。

  性质定义者,系阐发事物之内涵,以说明此一概念与彼一概念之分别与关系,而确定其同异。亦可说性质定义,是对事物义理方面之确定。例如「般若是无所得义,学术是有所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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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分析取其定义者,系分析其性质,明其要素,确定其概念之成立而取其定义。例如:何为人?其定义为人是有生、有知、有义的动物。草木有生而无知,非人也。禽兽有知而无义,非人也。故人是有生、有知、有义的动物。

  以综合取其定义者,系集合某些要素,显示某一概念。例如:具有土地、人民、主权等条件者,称为国家。

  以譬喻取其定义者,谓某一概念,无法具体地下其定义,于是借其他的事物分别其概念。例如:甜、咸、酸等,无法下具体之定义,不得不借其他事物分别其概念。例如谓:甜是糖的味道,咸是盐的味道,酸是醋的味道。令人借糖、盐、醋等事物,以显然其对甜、咸、酸之概念。

  故知世间学术者,系概念之学,定义之学。若无概念、定义为基础,便无一切学术之成立。

  于此我们应该确认概念与定义之本质,确认了概念与定义以后,自然亦就确认了学术之本质。确认了学术之本质以后,自能分别学术与般若间之同异,乃至分清学术与佛法间之同异。于其间有所抉择,不致混为一谈了。

  第一,概念与定义,皆是执有之论。如果离开有法,便无概念与定义可言。此与般若不同,诸佛如实知一切法皆如幻化,非为实有,若人执幻化之法为实有,便是遍计执。故佛言一切众生皆以有法落入生死,又说无有定法方名无上菩提。

  概念源于观念,经过严格规定之观念,称为概念。而观念者,系取外观事物之形像,而于内心建立之认识作用。诸如感觉、知觉、幻觉、想念、想象、概念等,均属观念之范围。于是我们可以知道,概念者,是对外在局限事物的形像状态等,而构成内心之认识作用。我们都知道,这在佛法中,称为六尘缘影心。

  第二,定义是个人于现阶段中取于名相而立的我见。世间法之定义,往往不是一成不变的,世间法的定义,往往随着时间空间而有所改变,所以只能算是现阶段中取于名相而立的我见。于定义中,第一便是名相定义。性质定义,不过是根据名相而立的我见。如果不依于名相,不但名相定义不成立,甚至性质定义便失去了依据。

  《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相既虚妄,依相而取的名便不真,相名不真,焉能成立定义?性质定义既是根据名相定义而立的我见,名相不真,以之而立的我见焉真?既然概念定义二皆虚妄,则知其所支持的世间学术,非是如实的,故与般若不同。

  《楞伽》五法,即相、名、妄想、真智、如如。前三项相、名、妄想,是虚妄的;后二项真智、如如,是如实的。众生不如实知,于外境而取相,复依相而立名,依相名而成其妄想。完全是遍计所执性,是不如实的。若能如实知相名皆是因缘生法,幻有而无性,无性任缘现诸幻相,诸相幻有而无实性,这样便入真智如如。真智如如便是般若。而世间之学术,乃至观念概念与定义,皆由相名所产生。

  故一切世间法,皆有名而无实。有名无实者,于佛法中谓之戏论。般若则不同,般若是有名有实的。何以故?般若者全理成事,全事在理。不像一切世间法,执假名而为实有,迷幻为真。所以我们要信仰佛法,莫执着世间法,执迷不悟,谓般若便是学术也。

  总而言之,佛法建立在信仰上,而学术建立在信念上。学佛之人,要有坚定的信仰,而非坚定的信念。如果信念坚定,便会破坏信仰。八正道生于正确的信仰,若无正确的、坚定的信仰,便无八支正道。

  那么信仰与信念如何分别呢?信仰的反面便是不信。例如信佛是对于佛起信仰,其反面便是不信佛。信念则不同,信念的反面非是不信,而仍是固执的信,不过信其疑罢了。换句话说,信仰没有我见,而信念却是固执的我见。所以信念坚定,便会破坏信仰。

  佛之功德智慧不可思议,不容我们置疑,所以我们对于佛要坚决的信仰。般若是佛无上之妙智慧,十地菩萨尚有不及之处,何况我们这些具縳凡夫?若以阿罗汉与佛相较,佛之智慧譬如四大海水,阿罗汉之智慧好比析一根汗毛为百分,以百分之一沾一滴海水,如此尚不及佛百千万亿分之一。所以我们应该信受佛语依教奉行,千万莫纵我见。

  世间法之定义,系依言语、文字或心缘相而建立,而般若如实知一切法离言语相、文字相、心缘相。例如咸之定义,如果有人告诉你何为咸的味道,相信你不会因为他的话,便确切知道咸的味道。或者有人用文字表达咸的味道,你亦不会因文字,便确切知道咸的味道。但只要你尝一粒盐,便知道咸的味道了。你虽知道咸的味道,但你绝不能借言语、文字的表达,令别人确切知道。

  所以咸其法,离言语、文字、心缘相。如果言语相便是咸其法,应该当我们说咸时,嘴巴便咸得受不了。如果文字相便是咸其法,应该先咸纸与笔。如果心缘相是咸其法,当你想咸时,应该先咸你的心。所以一切法,离言语相、文字相、心缘相。而离言语相、文字相、心缘相,便名般若。故佛自称说法四十九年,没说一字。

  学术重视定义,若无定义,便不成学术。然般若并非着重于定义,相反地,要说若有定法,即非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般若要问:「下定义的是谁?求学术的是谁?」

  下定义求学术的,是我们的身心吗?身心皆生灭法,如幻如化,故《心经》云五阴皆空。既然五阴皆空,云何能下定义求学术呢?当知下定义求学术者,是我们的觉性。

  然觉性非是定性有,何以知之?因为觉性能下此定义,便能下彼定义,乃至能下任何定义。如果觉性决定,当是决定下此定义,便不能复下其他定义了。

  故觉性无性,随缘能知万法。云何能入无性之觉性呢?欲会入无性之觉性,当从六根不染六尘着手。令六识出于六根门头,在六尘中来去自如。根不染尘,则心无所住;六识于六尘中来去自如,则法无所有。以无住心契无所有法,便如实知一切法矣。如是者,谓之般若。

  最后我们说,般若妙智慧具有实德。因为般若妙智慧,能破无明,能除贪瞋痴十恶业,能灭生死之苦。而学术只能增长我见,无如是等功德。因佛法在于修行;学术只重言说,不重修行也。